发布时间:2015-05-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5年5月2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智利总统巴切莱特的共同见证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智利财政部长罗德里戈?巴尔德斯在圣地亚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这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100个税收协定。
中智税收协定生效执行后,将为两国跨境投资者降低税收负担,避免双重征税,提供税收确定性,并通过非歧视待遇规定和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保护跨境投资者的涉税权益,从而进一步推动双边投资和经济技术交流,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中智税收协定吸纳了G20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国际税收法理的最新进展,体现了两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防范逃避税的意愿。
在智期间,王军局长与智利财政部长罗德里戈?巴尔德斯进行了会谈,双方就中智税收协定、G20涉税议题、两国税收政策及税制改革进展情况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税务代表团召开了在智中资企业座谈会,向企业宣讲了中智税收协定和税务总局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税收措施有关情况,并解答了中资企业关心的跨国投资涉税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