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广西日报
“太兴奋了,国家出台这么给力的减税政策,真是鼓舞人心。”当得知国家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后,贺州市桂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岑先生马上算了一笔账:“按照我们公司2014年19.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015年的应纳税额将从3.9万元减少至1.95万元,纳税额减少一半,相应增加公司利润近2万元,很感谢政府对于我们小微企业的关心。”
政策利好多,落实是关键。广西小微企业能全面、及时、准确享受到减免税“红包”,顺利爬坡过坎、破冰前行,得益于广西地税部门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采取的“四个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识别。通过信息系统、网上税务局等数据平台,对符合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自动识别,直接申报即可享受优惠;及时、全面、准确统计新增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行业分布、减免税额等情况,并通过数据大集中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查询统计、预缴税款监控、减免税台账管理等,确保了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和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辅导。通过深入小微企业,进行面对面的政策辅导,提高小微企业对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操作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减免税管理台账,对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逐户书面通知,特别是对上年度累计利润额在10-2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分片包干、集中辅导、个别辅导等方式逐户送政策上门,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优惠。
三是强化管理。及时修改信息系统、网上税务局等数据平台中关于营业税免征额的设置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马上就办”,自动享受优惠政策,不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和12366小微企业问题反馈热线,对应享受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指定专人全程负责,并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回复。定期对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抽样检查,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是强化督查。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列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作为税收执法督察的重点检查内容,作为巡视组的重点巡视内容,并组成督查组,每季度督查一次。同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监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追究责任,从而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小微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力军和促进创业的‘孵化器’,通过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企业‘松绑输血’,促进企业成长壮大的同时,税收也就有了根基和保障。”自治区地税局相关业务处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14年广西地税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共为近2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近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月营业额标准提高到3万元后,全区免征营业税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达19.8249万户,全年免征营业税7亿元;有4248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2626万元,同比增长363.14%。今年一季度,广西地税部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