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2-25 来源:百望
1、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在五日内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不予受理裁决书》。申请人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决定予以受理。
3、对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