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10-29 来源:百望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县市同一段时间内从事2项业务,是否需要分别开具外管证?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因此,纳税人外出在同一县市经营,同一时间段只要开具一张《外管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