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1-17 来源:百望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提交: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
五、受理时间
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政府办公时间
六、受理方式
柜台受理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请查看“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
八、政策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九、监督电话
0592-5315027
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