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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税:货运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发布时间: 2014-01-14 来源:百望

    1、点击“认定管理”-“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2、选择办理类型(预申请或网上办结),输入运输许可证号、发证机关、上年货运运输收入、实纳营业税、填报人等信息。

    注:如为新办货运企业,须选择纳税人辅导期限。

    3、点击标签栏中的“附报资料”,上传相关资料影印件。

    注:如选择预申请办理方式,可不上传。

    4、点击标签栏中的“政策要点”,查看该笔业务的政策要点。

    注:如有需满足条件,则在需满足条件前的选择框中打勾。

    5、相关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暂存”按钮后,然后点击“提交”。在弹出的网页对话框填写联系人名字、手机号码后点击确定。

    注:联系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

    6、在弹出的信息对话框,点击“是”。

    7、在弹出的信息对话框,点击“确定”。

    8、提交成功后,该笔业务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可随时在查询列表中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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