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9-15 来源:百望
为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稽查局采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将移送公安机关的重大案件向检察院通报;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检察院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的通知》(闽委办[2011]59号)文件规定,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起,向检察院移送案件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