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02-28 来源:百望
领来《公司加工贸易手册》后,从国外购进保税原材料,却未按要求再运出,而是在国内销售,从中偷逃税款来牟利。2月22日,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青岛某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和10名个人,在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未经海关许可的情况下,将《公司加工贸易手册》项下保税进口的1502余吨天然橡胶烟胶片,通过被告人卢某、李某等人在国内销售。涉案天然橡胶烟胶片货值总值达人民币2400余万元,涉嫌偷逃关税人民币700余万元。期间,青岛某化工有限公司的武某还主动与其他企业联系,以1600元~2200元/吨的价格,购买进料《加工贸易手册》52本,从国外进口天然橡胶烟胶片300吨,货值476万元,偷逃关税144万余元。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由于涉案企业、人数较多,公诉机关拿到庭上的案卷约有半米高,而这起案件仅侦查案宗就多达56册。庭审中,涉案的企业和个人都表示认罪,大多辩称有自首或立功情节,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决。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宣判。